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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基本資料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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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O50001認證申請條件:
1. 具有法律地位;
2. 從業條件中,有行政許可要求的,應取得相應資格并在有效期內;
3. 產品及過程符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和標準要求;
4. 建立了文件化的管理體系;
5. 初次認證現場審核前,能源管理體系運行六個月以上;
6. 至少進行過一次能源管理體系內部審核與管理評審,且內部審核覆蓋申請范圍所有的產品、過程、場所和認證標準要求;
7. 本年度無影響能源績效的重大事故;
符合上述條件的被撤銷證書的組織,可隨時提出認證申請;其他認證機構撤銷的組織,應在認證證書撤銷12個月后方可提出認證申請。
ISO50001能源管理體系認證認證企業提交資料清單
基本資料:
1、法律地位證明文件(如企業法人營業執照、事業單位法人代碼證書、社團法人登記證等),
組織機構代碼證。存在時,應提交分支機構的營業執照和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如企業三證合一或五證合一,也可提供帶有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企業證件代替營業執照和組織機構代碼證書;
2、有效的資質證明、產品生產許可證、強制性產品認證證書等涉及法律法規規定的行政許可的須提交相應的行政許可證件復印件(需要時);
3、臨時場所清單(如工程建設施工組織在建項目清單、信息安全管理體系及基于ISO/IEC20000-1 的服務管理體系的臨時服務點);至少應提供以下文件化信息:方針、目標、范圍、組織為過程運行及溝通而保持的信息,必須提供:組織簡介、組織結構(組織機構圖)、人員情況和職能分工、過程路線圖/工藝流程圖/過程描述(應明確說明關鍵過程和特殊過程)及其有關的過程文件,如:風險控制情況、對 IT 的應用等;
4、排污許可證(需要時);
5、安全生產許可證(需要時);
6、環評竣工驗收報告相關資料(驗收批復或驗收報告)或環境影響登記表備案結果(必要時);
7、關于認證活動的限制條件(如出于安全和/或保密等原因,存在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