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要] 我國醫療廢物管理條例要求,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轉讓、買賣醫療廢物,禁止在非貯存地點傾倒、堆放醫療垃圾或者將醫療垃圾混入其他廢物和生活垃圾。里湖鎮另一回收站負責人介紹,普通塑料打成顆粒每噸3000元左右,而醫療廢物塑料打成顆粒每噸7000元~8000元不等,看似價格較高,其實不愁銷路。
新華網廣州5月30日電(記者周強、文浩)利用人的肉眼看不見傳染病菌,將劇毒的針筒、吊瓶等醫療廢物當作玻璃和塑料進行買賣,廣東省普寧市人民醫院涉嫌非法買賣醫療垃圾,數量達10噸之多,此案經媒體曝光后,當地的衛生、環保局長、醫院院長均被立案調查。
據普寧市通報,目前已有10人因涉嫌買賣運輸、儲存危險物質被警方刑事拘留。新華社“新華視點”記者就此案件進行了追蹤采訪。
法規明令禁止,買賣私下進行
醫療垃圾是醫療廢物的俗稱,指醫療機構在醫療、預防、保健以及其他相關活動中產生的具有直接或間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廢物,這些廢物在國外被視作“頂級危險”和“致命殺手”,在我國也屬于“一號危險廢物”。
我國醫療廢物管理條例要求,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轉讓、買賣醫療廢物,禁止在非貯存地點傾倒、堆放醫療垃圾或者將醫療垃圾混入其他廢物和生活垃圾。
然而記者調查發現,在普寧市人民醫院,此類醫療垃圾被當成普通玻璃和塑料進行交易,如“大瓶”被打成玻璃碎片賣給玻璃廠,“小瓶”直接賣給廢品收購站,250毫升容量的“中瓶”也賣給收購人員,經過簡單清洗、消毒后再次使用;而針筒、輸液瓶則當作塑料也賣給廢品收購站,經過廢舊塑料加工廠,又以成品或配件形式進入市場流通。
據了解,玻璃藥瓶每個0.15元,橡膠瓶蓋每斤1.4元,針筒每斤2元,而醫院的醫療塑料垃圾則包給了廢品回收站,“要想獲得醫療垃圾,必須打通關系。”一女護工說。
公安機關調查發現,這些醫療垃圾的流出途徑,一是員工私下買賣,如勞務派遣工人吳某靜平時到醫院各科室收取藥用玻璃空瓶,私自賣給前來收購瓶蓋及玻璃瓶的人;二是院方與買家簽訂協議非法買賣,如與普寧市梅塘鎮梅隆塑料廠簽訂了“廢棄一次性塑料輸液袋(瓶)處置協議書”,通過廢品收購站加工中轉之后進入塑料廠。
違法利潤巨大,有人鋌而走險
普寧市里湖鎮是廣東最大的塑料廢品回收集散地之一,大約有200家廢品回收站。一位詹姓回收站負責人估計,平均每天有六七百噸塑料廢品流入里湖,醫療垃圾約占一成。在這里廢舊塑料會被粉碎,“用針筒打碎出來的質量較好,一噸可以賣到8000元左右”。
這位負責人給記者算了一筆賬,如果直接從醫院護工手里買來分揀好的針筒、塑料吊瓶,收購價是每斤2元,如果直接從醫院收購原始醫療垃圾,收購費用只要幾百元,而分揀出來的針筒每噸是6000元左右,輸液瓶(袋)每噸將近7000元,輸液管每噸也在6000元以上,“分揀工作則找一些村民過來幫忙,支付100元工錢就可以了”。
里湖鎮另一回收站負責人介紹,普通塑料打成顆粒每噸3000元左右,而醫療廢物塑料打成顆粒每噸7000元~8000元不等,看似價格較高,其實不愁銷路。
國家明令禁止醫療垃圾買賣,為何這里的交易如此紅火?汕頭市澄海區蓮陽中學附近回收站一位“肥仔”經營者說,廢舊塑料經過切割或制成顆粒狀后叫做“再生料”,普通“再生料”的價格較低,而醫療廢物的“再生料”價格較高。
這位“肥仔”說,混入醫療垃圾的“再生料”每噸8500元,而普通的“再生料”每噸6200元。由于差價很大,因而這些醫療垃圾很有市場。一些塑料加工廠負責人表示:“只要不告訴別人,沒人會知道里面混有針筒、吊瓶。”
另據了解,為了處理醫療廢物,普寧市人民醫院每張床位每天支付3元成本,年支出142萬元。然而,一些廢品回收站上門收取“醫療垃圾”,院方承辦者、相關科室負責人、護士員工從中也可“賺點零花錢”。
不難發現,在醫療垃圾販賣過程中,醫院相關人員通過違規獲得經濟利益,而收購醫療廢物塑料和玻璃的廠家降低了生產成本,而在其中收購商、廢品站、分揀站等也層層漁利。
危害公眾健康,必須嚴厲打擊
據專業人士分析,這些摻雜著醫療廢舊塑料的“再生料”流入商品市場,成為威脅公眾身體健康的重要隱患,特別是在玩具市場,有可能成為“兒童殺手”。
廣東一家醫院感染科醫生介紹,醫療廢物泄漏可能存在三大危害:一是感染性風險,如注射使用過的針頭,若有人不小心被扎中,有可能被感染;二是輸液瓶內殘留藥物的化學性危害,“如果是抗腫瘤藥物、化療藥物,對細胞的殺傷性是很大的,長期或大量接觸會導致細胞的變性”;三是塑料制品造成的白色污染。
根據醫療廢物管理條例,醫療衛生機構和醫療廢物集中處置單位應執行危險廢物轉移聯單管理制度,確保醫療垃圾在48小時內轉出醫院。同時,對醫療廢物進行登記做到全過程監管,內容應當包括醫療廢物的來源、種類、重量或者數量、交接時間、處置方法、最終去向以及經辦人簽名等項目,登記資料至少保存3年。
“一旦出現醫療廢棄物胡亂丟棄現象,應追究失職之過”。全國人大代表辛琰認為,當前在鄉鎮衛生院所、社區衛生服務機構、村衛生所、個體診所等一些小的醫療機構,為了逃避處理成本,不惜將醫療垃圾混入生活垃圾,給公眾健康帶來隱患,對此必須嚴厲打擊。
專業人士認為,醫療廢物非法流失具有隱蔽性,由于沒有現場抓獲,缺乏充分證據,突擊式執法效果并不好,“建議在醫療廢物暫存點、運送車輛、污染物排放點安裝監控裝置,從而實現遠程異地在線監控。”
新華網廣州5月30日電(記者周強、文浩)利用人的肉眼看不見傳染病菌,將劇毒的針筒、吊瓶等醫療廢物當作玻璃和塑料進行買賣,廣東省普寧市人民醫院涉嫌非法買賣醫療垃圾,數量達10噸之多,此案經媒體曝光后,當地的衛生、環保局長、醫院院長均被立案調查。
據普寧市通報,目前已有10人因涉嫌買賣運輸、儲存危險物質被警方刑事拘留。新華社“新華視點”記者就此案件進行了追蹤采訪。
法規明令禁止,買賣私下進行
醫療垃圾是醫療廢物的俗稱,指醫療機構在醫療、預防、保健以及其他相關活動中產生的具有直接或間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廢物,這些廢物在國外被視作“頂級危險”和“致命殺手”,在我國也屬于“一號危險廢物”。
我國醫療廢物管理條例要求,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轉讓、買賣醫療廢物,禁止在非貯存地點傾倒、堆放醫療垃圾或者將醫療垃圾混入其他廢物和生活垃圾。
然而記者調查發現,在普寧市人民醫院,此類醫療垃圾被當成普通玻璃和塑料進行交易,如“大瓶”被打成玻璃碎片賣給玻璃廠,“小瓶”直接賣給廢品收購站,250毫升容量的“中瓶”也賣給收購人員,經過簡單清洗、消毒后再次使用;而針筒、輸液瓶則當作塑料也賣給廢品收購站,經過廢舊塑料加工廠,又以成品或配件形式進入市場流通。
據了解,玻璃藥瓶每個0.15元,橡膠瓶蓋每斤1.4元,針筒每斤2元,而醫院的醫療塑料垃圾則包給了廢品回收站,“要想獲得醫療垃圾,必須打通關系。”一女護工說。
公安機關調查發現,這些醫療垃圾的流出途徑,一是員工私下買賣,如勞務派遣工人吳某靜平時到醫院各科室收取藥用玻璃空瓶,私自賣給前來收購瓶蓋及玻璃瓶的人;二是院方與買家簽訂協議非法買賣,如與普寧市梅塘鎮梅隆塑料廠簽訂了“廢棄一次性塑料輸液袋(瓶)處置協議書”,通過廢品收購站加工中轉之后進入塑料廠。
違法利潤巨大,有人鋌而走險
普寧市里湖鎮是廣東最大的塑料廢品回收集散地之一,大約有200家廢品回收站。一位詹姓回收站負責人估計,平均每天有六七百噸塑料廢品流入里湖,醫療垃圾約占一成。在這里廢舊塑料會被粉碎,“用針筒打碎出來的質量較好,一噸可以賣到8000元左右”。
這位負責人給記者算了一筆賬,如果直接從醫院護工手里買來分揀好的針筒、塑料吊瓶,收購價是每斤2元,如果直接從醫院收購原始醫療垃圾,收購費用只要幾百元,而分揀出來的針筒每噸是6000元左右,輸液瓶(袋)每噸將近7000元,輸液管每噸也在6000元以上,“分揀工作則找一些村民過來幫忙,支付100元工錢就可以了”。
里湖鎮另一回收站負責人介紹,普通塑料打成顆粒每噸3000元左右,而醫療廢物塑料打成顆粒每噸7000元~8000元不等,看似價格較高,其實不愁銷路。
國家明令禁止醫療垃圾買賣,為何這里的交易如此紅火?汕頭市澄海區蓮陽中學附近回收站一位“肥仔”經營者說,廢舊塑料經過切割或制成顆粒狀后叫做“再生料”,普通“再生料”的價格較低,而醫療廢物的“再生料”價格較高。
這位“肥仔”說,混入醫療垃圾的“再生料”每噸8500元,而普通的“再生料”每噸6200元。由于差價很大,因而這些醫療垃圾很有市場。一些塑料加工廠負責人表示:“只要不告訴別人,沒人會知道里面混有針筒、吊瓶。”
另據了解,為了處理醫療廢物,普寧市人民醫院每張床位每天支付3元成本,年支出142萬元。然而,一些廢品回收站上門收取“醫療垃圾”,院方承辦者、相關科室負責人、護士員工從中也可“賺點零花錢”。
不難發現,在醫療垃圾販賣過程中,醫院相關人員通過違規獲得經濟利益,而收購醫療廢物塑料和玻璃的廠家降低了生產成本,而在其中收購商、廢品站、分揀站等也層層漁利。
危害公眾健康,必須嚴厲打擊
據專業人士分析,這些摻雜著醫療廢舊塑料的“再生料”流入商品市場,成為威脅公眾身體健康的重要隱患,特別是在玩具市場,有可能成為“兒童殺手”。
廣東一家醫院感染科醫生介紹,醫療廢物泄漏可能存在三大危害:一是感染性風險,如注射使用過的針頭,若有人不小心被扎中,有可能被感染;二是輸液瓶內殘留藥物的化學性危害,“如果是抗腫瘤藥物、化療藥物,對細胞的殺傷性是很大的,長期或大量接觸會導致細胞的變性”;三是塑料制品造成的白色污染。
根據醫療廢物管理條例,醫療衛生機構和醫療廢物集中處置單位應執行危險廢物轉移聯單管理制度,確保醫療垃圾在48小時內轉出醫院。同時,對醫療廢物進行登記做到全過程監管,內容應當包括醫療廢物的來源、種類、重量或者數量、交接時間、處置方法、最終去向以及經辦人簽名等項目,登記資料至少保存3年。
“一旦出現醫療廢棄物胡亂丟棄現象,應追究失職之過”。全國人大代表辛琰認為,當前在鄉鎮衛生院所、社區衛生服務機構、村衛生所、個體診所等一些小的醫療機構,為了逃避處理成本,不惜將醫療垃圾混入生活垃圾,給公眾健康帶來隱患,對此必須嚴厲打擊。
專業人士認為,醫療廢物非法流失具有隱蔽性,由于沒有現場抓獲,缺乏充分證據,突擊式執法效果并不好,“建議在醫療廢物暫存點、運送車輛、污染物排放點安裝監控裝置,從而實現遠程異地在線監控。”